离婚后对方不愿配合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怎么办

离婚后法院把共有的房产判给一方,但是另一方不配合取掉房产证上的名字,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本文道华婚姻律师团给大家讲解两种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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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愿配合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怎么办

方法一,如果法院在判决里直接判定房子归一方所有,但是没有写明要另一方配合办理过户、更名手续的,可以凭身份证、判决书和判决书生效证明,直接到房产登记中心重新办理。只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无需另一方出面。

方法二,如果法院将房子判归一方,但判决书里明确了另一方有配合办理更名的义务,那就必须要对方到场才能去办理更名。如果对方不配合,就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上述方法你了解了吗?如有其他婚姻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随时与我们线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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