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不明确怎么办

夫妻二人去民政局离婚,婚内有三处房产,但是在离婚协议中却只约定了两处,漏了一处房产,那漏掉的房产该如何处理呢?现实生活中,在协议离婚时,很多人对协议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导致离婚时产生了纠纷,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不明确怎么办?

夫妻二人可以就这处房产再另行签署协议,并委托专业律师办理公证手续。

理由如下:

就是持有房产的一方,可能未来在处理房子的时候,比如卖房子或者是想拿着房子做抵押贷款的时候,就会遇到一些障碍,在审查资料的时候,因为双方已经离婚了,由于你提供的抵押的房产是没有进行分割的,那么这个财产实际上就有其他的权利人。

这种情况下,要么联系其他的权利人,跟你一起同意拿房产作抵押,要么夫妻二人就这处没有分割的房产,另外再签署一份补充协议,然后再办理公证,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这个时候,持有房产的一方,就可以单独拿着这套房子去做抵押贷款了。

因此,离婚时,离婚协议一定要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协助处理,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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