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证处立完了公证遗嘱,还要办继承公证吗

有网友咨询我们:在公证处立了公证遗嘱,父母去世后,还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吗?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

这种情况,还是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的。即使有了公证遗嘱,也不代表可以仅仅凭借公证遗嘱就可以在不通知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就将房屋私下继承过户的,订立遗嘱和办理继承,是两个独立的程序,不能混为一谈。

立遗嘱有多种形式。很多人认为,遗嘱公证过就没有问题了,甚至认为有了公证遗嘱,把公证遗嘱给不动产中心后就能换发新的房产证了,这是错误的观点。

的确,绝大多数公证遗嘱,在法律效力上是没有问题的,但不动产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只看三个文件:公证处的继承公证书、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除此之外,其余文件是不能办理继承过户的。

因此,对于公证遗嘱,同样也是先看其他继承人是否认可,如果认可,就由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反之,若有继承人对公证遗嘱不认可的话,那么就需要你去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由于绝大多数公证遗嘱在法律效力上都没有问题,但仍然需要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后,再出具判决书,这样遗嘱指定继承人手持判决书,就可以单方面直接办理继承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综上,如果其他继承人对于遗嘱内容无异议的,可以由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但如果有其他继承人不配合继承公证的,务必要及时委托专业的律师,通过诉讼的程序来确保自己的权益。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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