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 | 丈夫婚内出轨给第三者转账上百万,妻子起诉返还,法院:赠与无效,应当返还!

简介:夫妻存续期间丈夫给第三章转账130万余元,妻子发现后能否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资深律师带您看真实案例。

基本案情:

妻子黄某与丈夫谢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2019年谢某结识了朱某后,双方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在婚外恋期间,因为朱某是某网络平台的女主播,谢某为取悦讨好朱某,通过直播打赏的方式前后向朱某进行看大量的转账和直播打赏,共计人民币140万余元。妻子黄某得知此事后,诉至法院要求朱某返还上述140万元。被告朱某辩称:谢某转账给我的款额,符合其正常的精神生活消费需求,并未超出黄某和谢某夫妻一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范畴,谢某具有平等处分权。且我是网络主播,提供了服务,谢某作为消费者打赏是消费行为,不是以恋爱为目的的赠与。

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朱某在黄某与谢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谢某之间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该关系违反公序良俗,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谢某在与黄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其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网络服务平台打赏以及黄某银行账户将其与黄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朱某,侵害了黄某的合法财产权益,谢某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更有违公序良俗,其向朱某的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根据谢某实际赠与朱某的款项,判令朱某应当向黄某返还人民币1387083元。

律师办案

道华律师评析:

唐云虹律师指出:本案是典型的婚内出轨小三损害原配权益的案件,属于赠与合同纠纷,我国《民法典》在立法时增加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没得,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要求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本案中,谢某因恋爱关系将夫妻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以及第三者插足夫妻感情并获得利益的行为都与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与夫妻忠诚的价值观取向相悖,《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对谢某和朱某之间的赠与行为予以否定,在赠与合同无效的前提下,黄某作为原配有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朱某予以返还。

唐云虹律师

唐云虹律师

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 首席律师 高级合伙人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 主任律师 

道华天翼家族办公室 创始人

婚姻家庭咨询师

唐云虹律师,十年专注大宗财产类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擅长处理特大疑难离婚财产分割、家族继承析产纠纷诉讼与调解,承办婚姻家事案件超500宗,案涉金额数十亿,拥有丰富的胜诉实战经验。

秉承“防控家事法律风险、赋能家庭财富增值、护航家族世代传承”的理念,唐云虹律师联合创办道华婚姻律师团、家族办公室,携手行业精英,为超1000名高净值客户(含香港外籍人士),包括民营企业家、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家族女性群体等,在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领域,提供一体化“法、税、财”专业服务。

唐云虹律师通晓深圳历史沿革、政策法规,处理众多深圳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村委股权等相关的婚姻继承、分家析产案件,形成道华婚姻家事特色法律服务。

唐云虹律师作为专家组成员,受邀为众多私人银行、保险、信托等机构客户,开展婚姻继承、财富传承等法律专题讲座,在业内享有盛誉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

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十年专注大宗财产类婚姻家事法律事务,擅长处理涉1000万以上婚姻家事案件,是[深圳本土]-婚姻继承与财富管理法律服务的影响力品牌之一。

团队承办超1000宗婚姻继承类案件,在大宗疑难婚姻家事、遗产继承纠纷、遗嘱订制、家族财产分配等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丰富的调解、诉讼实战经验,运用本土智慧,擅长处理深圳小产权房、村委股份等疑难离婚财产分割、遗嘱订制与公证、继承纠纷案件,赢得客户一致好评。秉承“保障财产安全、防控法律风险、赋能财富增值”理念,汇集律师、银行、保险、财税等行业专家,有着丰富的成功案例,为高净值客户(含香港、澳门、外籍人士)提供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一揽子解决方案,以实现风险防控、债务隔离,以及家族财富传承的美好愿景。

资产类型涵盖:不动产(商品房、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等)、各类财产性权益(股权、债权、拆迁补偿、著作权、发明专利等)。 

团队编制完成《道华婚姻继承成功案例汇编》《家族财富传承法律实务》,法律实务及理论研究均取得卓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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