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公证后的婚内财产协议,可以撤销吗
公证后的婚内财产协议,可以撤销吗?一般情况下,涉及到房产赠与的夫妻婚内财产协议进行了公证,或者是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就不能再撤销,但在某种情况下,协议也是可以撤销的,下面道华婚姻家事律师为大家进行讲解。
有这样一个案例:双方在结婚前,男方有一套婚前房产,婚后双方又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产权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在2016年9月13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约定男方婚前的房产和婚后双方共同购置的这套房产皆为女方个人单独所有,并且进行了公证。
在2016年10月8日二人去房管部门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将两套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个人名下,同年11月7日,即办理了房产变更登记不久,女方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7年3月,男方向法院起诉,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女方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请求撤销婚内财产协议,将财产协议中两套房屋,恢复到先前产权登记状态。
经审理,法院认为男方和女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目的是为了双方能够和睦生活,而女方在办理过户后,在极短时间内提出了离婚,说明女方在签订财产约定书时,不仅主观上不具有善意,而且在客观上也故意隐瞒了真实想法,使男方陷入了错误认识,而签订了财产协议。最后判决撤销婚内财产协议,女方协助男方将按设的两套房子,恢复到原来的产权登记状况。
公证后的婚内财产协议,可以撤销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婚内财产协议的性质和法律效力。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各自财产的归属、管理、收益和处分等方面进行约定的协议。如果该协议经过公证,那么它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是不可以随意撤销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婚内财产协议是可以被撤销的。例如,如果该协议是基于欺诈、胁迫或误解等不当手段达成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协议。此外,如果协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因此,对于公证后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否可以撤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想要撤销该协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同时,也需要注意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因此,对于公证后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否可以撤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想要撤销该协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同时,也需要注意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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